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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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改革呼之欲出

近日,G20财长与央行行长就更稳定、更公平的国际税收结构达成历史性协议。这是自 1920 年以来最大和最重要的调整,将改变国际税收基本规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正在创造数字经济时代的公共国际税法,这将对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国际税收分配格局和税收多边治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经过多年的努力,国际税改方案蓄势待发。继 7 月 1 日 130 个经济体就全球最低税率史无前例地达成协议后,二十国集团 (G20) 财长和央行行长于 7 月 10 日就更稳定、更公平的国际税收结构达成了历史性的协议性协议。该协议将于今年10月提交各国领导人最终确认,如无意外,将于2023年生效。

这是1920年以来国际税收规则最大、最重要的一次调整,主要背景是应对全球化特别是经济数字化对国际税收的重大挑战。这些重大挑战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增加的税收转移、其实际承担的税负过低、数字经济消费国长期面临税收损失等方面。为应对上述问题,2015年以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启动了“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专题研究。经过5年多的时间,终于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这个协议也被称为“两支柱”解决方案。 “第一支柱”解决方案旨在确保最大的跨国公司在各国之间更公平地分配利润和税收。所谓最大的跨国公司,是指全球营业收入超过100亿欧元,利润率超过10%的公司。 “更公平的利润分配和征税权”是指利润来源国——即使跨国公司在其境内没有营业场所或固定营业场所——也有权参与跨国公司的利润分配并行使税收管辖权。在“支柱一”方案下,跨国公司剩余利润的20%-30%(利润率高于10%的部分)将按照公式在各个来源国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点相当于否决了100多年“是否有常设机构”确定一国是否可以参与利润分配和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基本规则,而是重新定义了具有“地点”的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价值创造”。而利润分配权可谓是过去100年来国际税收的革命性变化。

据媒体报道,“支柱一”解决方案将首先为全球1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实施。其中,美国企业占比过半,利润占比超过70%,中国大陆和香港企业占比约10%,欧盟占比约10%,其他国家加起来不足8家%。在“支柱一”方案下,预计每年将有超过1000亿美元的利润重新分配。

“支柱二”方案旨在通过引入全球最低税率,为各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划定底线,从而结束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长期“竞争”以吸引外资。据悉,目前确定的全球最低税率至少为15%,高于此前讨论的12.5%。全球最低税率适用于年营业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跨国公司,但如果其最终母公司是政府实体、国际组织、非营利组织、养老基金或投资基金等,则为排除在外。目前,除爱尔兰、匈牙利、爱沙尼亚等几个低税经济体外,包括中国在内的132个经济体均已同意。在“支柱二”方案下,如果跨国公司在来源国的实际税率未达到15%,其母国将对其征收补充税,以确保公司必须承担15%的最低税率。 %。如果顺利实施,“第二支柱”预计每年将为全球增加1500亿美元的税收。

此外,国际税收改革还涉及全球气候目标下各国税收政策的协调。目前,全球 60% 的碳排放没有定价。因此,经合组织建议引入税收工具与之合作,并积极探索在这一问题上的国际合作。

新一轮国际税收改革影响重大而深远。短期内,该计划将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急需增加收入以修复预算和资产负债表的政府提供急需的财政支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财政资源,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济复苏。 .同时,税制改革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几年全球减税的趋势,转而要求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承担必要的税负。从中期来看,该计划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美欧之间长期存在的数字经济紧张局势。从长远来看,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这主要是因为“双支柱”方案主要针对财力雄厚、实际税负低的大企业,不涉及普通中小企业。

总之,新一轮国际税收改革将改变100多年来国际税收的基本规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正在创造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税法,这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国际税收分配格局。 ,税收多边治理将产生深远影响。

(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主任冯乔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