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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三步走,带您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

自今年5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对《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何申请开具呢?一起往下看!政策概述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或个人,如需要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等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申请开具方式第一步:在上海税务网站首页点击“电子税务局”,进入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登录】并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第二步: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进入办理页面。

第三步:据实填写申请表中标注*的必填项,上传附报资料,并插入CA证书签名,等待电子税务局的受理通知书及结果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如电子税务局受理结果为“补正材料”,需纳税人及时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提交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补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