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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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文_破产案件中税收债权相关问题研究

文章目录

一、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

(一)破产申报中税收债权的优先权

    1. 持续经营企业。

    2. 非持续经营企业。

    3. 潜在风险。

(二)破产重整中税收债权的优先权

二、执行层面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债权的形成时间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税款所属期间。

    3. 纳税申报时间。

(二)税收债权的申报主体

    1. 管理人申报。

    2.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 第三方代位申报。

(三)税收债权的申报金额

    1. 无发票成本费用是否允许抵扣。

    2. 已签订售房合同未办理过户的房产交易如何确认税收债权。

    3. 因代扣代缴产生的纳税义务是否属于税收债权。

三、破产案件中税收债权相关问题之解决路径

(一)立法层面

    1. 设置“破产课税特区”,单独管理破产企业。

    2. 完善破产重整税收管理规定。

(二)执行层面

    1. 提前防范。

    2. 申报规范。

    3. 积极参与。

    4. 借助外力。

文章摘要:<正>在破产案件的税收监管过程中,由于破产企业本身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甚至资不抵债,债权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一直以来,税务机关对其的税收监管工作不太重视;但由于近年来,个别企业利用破产程序逃避纳税义务,导致国家税源流失,因此各地税收机关已经逐渐重视破产案件中的税收债权监管工作。基于税收债权在破产案件中的特殊性,其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张莉 姚太明 刘军 

作者单位: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 

论文DOI:10.16292/j.cnki.issn1009-6345.2022.04.022

论文分类号:D922.291.92;D9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