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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与邮政经济论文_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方案分析

(一)架构重塑:三层利润分配机制

(二)税制转型:利润归属方法的守成与创新

(三)利益博弈:国家竞争的外溢效应

三、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的思辨与再审视

(一)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方案疑窦丛生

    1.改革方案内生原理不明。

    2.征税权分配改革陷阱重重。

    3.数字巨头阵营利益维护的本相。

(二)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方案的内源因素

    1.政治力量角逐的决定因素。

    2.经济实力输出的竞争因素。

    3.分配机制搭建的互动因素。

四、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的中国应对

(一)中国国情与改革方案的衔接断层

    1.国家税收权益划分与改革方案的错配。

    2.企业纳税责任承担与改革方案的脱节。

(二)中国应对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两条路的共生共长

    1.多边层面的进路。

        第一,明确理论根基。

        第二,坚持以实质重于形式确定居民身份认定。

        第三,厘清金额A项下来源规则认定争议。

        第四,拓展跨境货物服务贸易、劳务的税收利益再分配范围。

    2.双边层面的进路。

五、结语

文章摘要:所得税规则是规制跨境所得征税权分配的重要依据,构建规范、稳定的所得税制对激发跨境投资活力和稳定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势如破竹,传统所得税制征税权分配矛盾愈演愈烈,打破了国际税收原本的平衡状态,掀起了所得税制百年未有之大变革。作为现阶段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的集大成者,BEPS框架下支柱一改革方案所形成的三层利润分配法看似结构清晰,实则是意图维护数字巨头阵营的税收利益,于平息征税权分配纠纷、摆脱传统制度桎梏而言助益无多。笔者认为,未来要想推动数字经济所得税制合理重构,理应摒弃片面供给学派观点,回溯价值创造本源,公正划分征税权范围,推出兼顾全局的国际共识方案。有鉴于此,笔者从政治经济和竞争理论视角,以支柱一改革方案为逻辑起点,通过对其固有问题和内源因素的分析,提出在不同利益阵营政治、经济力量角逐的背景下,中国应投身国际制度建制、坚持多边与双边两条路共生共长的政策思路和建议。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9681/j.cnki.jcufe.2021.10.002

论文分类号:F812.42;F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