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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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税收人才培养研究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税收合作现状

截至2017 年中国企业已经在“一带一路”沿线推进建设了75 个境外经贸合作区,3,412 家的企业为东道国累计缴税22.1亿美元,累计创造20.9 万余个就业岗位。在此深度密切合作背景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税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外商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我国对外商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频频落地。我国税务部门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构建优良的营商环境,并联合各相关部门出台了多条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例如,2017 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对于境外投资者在华分得利润直接用于鼓励类项目投资的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2018 年我国对上述“鼓励类项目”扩大到“所有非禁止类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于有再投资计划但尚未确定目标国家的外商投资者具有很大吸引力。2018 年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发文提出:对于境外投资者在境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结合;同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 年延长到10 年。2018 年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证监会发文通知:对于境外投资者境内进行原油期货交易所取得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境外个人投资者境内进行原油期货交易取得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措施有利于原油期货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深受外商投资者欢迎和好评。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合作初见成果。截至2018 年我国已与111 个国家(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双边税收协定为避免重复征税、解决税收争议、服务我国“引进来”“走出去”的对外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税务总局将国际税收合作重点转移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上来,积极构建多边合作机制。同时,税务总局积极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制,并已发布58 份“一带一路”参与国的《“走出去”税收指引》,基本实现对“一带一路”建设国家的全覆盖。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税收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税收人才的培养给我国现代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有助于我们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战略重心的转变,推动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在赢得更多国家信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随着我国经济形势和所处国际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财税体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使税收问题与国际经济更好地交融离不开经验丰富的国际税收人才。现阶段,国际税务人才培养还无法达到新政策下财税工作变化的需要,这迫使我们要培养综合性税收人才。

(二)由于目前税务人才没有统一的制度和培养标准,导致我们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这迫使我们结合“一带一路”发展调整人才培养计划,以帮助弥补国际税收人才的空缺,更有助于我们明确发展方向培养高素质输出型的新型税收人才。

(三)当前税收人才的价值得不到充分的肯定,这也为我国培养新型的国际税收人才提供了新的契机。通过“一带一路”引用新的培养方法,借鉴他国培养一批新的国际税收人才,新的培养方式也将促进我国税收人才培养领域开拓新的发展方向。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税收人才培养关注的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降低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友好的营商环境,对企业及税务机关国际税收人才的培养问题日益凸显,对人才应掌握具备的涉税技能也逐渐提上日程。

(一)掌握国内涉外税收法规。培养人才对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服务举措相关事项的了解和掌握,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的参考和帮助,有效规避境外投资的税收风险,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促进企业的国际经济合作贡献力量。

(二)掌握对企业投资国的税收法规。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友好往来更加频繁,交流合作持续加强,贸易成效不断扩大;“走出去”企业除对国内相关税法了解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投资环境及税收制度同样应该掌握,为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智力支持相关人才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各国税制的变化、语言文化的差异、对税制理解偏差等问题的存在,相关税收人才需要经过系统权威的培训,以保证对所投资国家税制等相关投资信息掌握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国际税收人才培养过程中主要围绕东道国投资应关注的问题:税种设置、税收征管、税收协定以及相互协商程序等内容进行。